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最后一年。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转化低碳经济强县”发展定位,牢牢把握“创先争优、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更加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全力促进科学发展。要坚持把贯彻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与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结合,对带有根本性、长远性、重大性、全局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反映民意,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更好地把县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凝聚人心、集中智慧、增添力量。
二、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和《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紧紧围绕“三个”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项视察等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实施监督。我们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财政经济、城市建设、生态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促进苍溪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我们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先后对公路建设、教育卫生、“菜篮子”工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实施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紧紧围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县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对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执法检查,有效地保障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促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依法人事任免,切实加强任后监督。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人事任免质量。要不断探索干部任后监督的新途径,拓宽监督渠道,把被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置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之中,实现干部的任免与监督、监督事与监督人的有机统一,增强其为民服务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依法履职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要切实加强代表培训,深入开展联系代表“百千万”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为代表订阅和寄送有关资料,不断拓宽代表知政、议政、督政渠道。要抓好“人大代表之家”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不断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搭建代表活动平台。要继续深化代表联系选民和向选民述职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要继续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确保代表更好地发挥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作用。
五、认真搞好换届选举,推进基层政权建设。今年开展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新修改的《选举法》等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法律监督,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继续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参加业务培训、视察、调研和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支持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行使职权。
六、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大常委会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依法充分行使职权、推进科学发展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要大兴崇尚实干、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议决水平。要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大力支持和服务于全县“招商引资促进年”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要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大宣传工作水平。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事业、忠于宪法法律、忠实服务人民的人大干部队伍。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