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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坚守基本农田保护这根“红线”

发布时间:2010-10-27 08:27    阅读:1177次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

《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执法检查侧记

 

  既要坚守基本农田保护这根红线,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较好地做到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保障统筹兼顾,成为了全社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今年来,苍溪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和促进《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筑牢了保护防线,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执法检查:深入调查  掌握实情

  为全面了解我县基本农田保护情况,9月14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平楠带领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农业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永宁、五龙、歧坪、元坝、陵江等乡(镇)和天然气化工园区、荞子坝农业示范片、兰渝铁路、广南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及相关村、组、农户,采取听取汇报与座谈走访、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落实,基本农田利用现状,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9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与县政府及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交换了执法检查意见,反馈了调查情况,研究了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向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了《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该议题作了充分的准备。

总体印象:依法推进  成效明显

  9月2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所取得的成绩。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县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对《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条例》、《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营造了一个全社会节约用地,自觉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二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意见》,制定了《苍溪县基本农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五不准》等9个规章制度,使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县、乡(镇)、村、组、户层层签订了基本保护目标责任书,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加大。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实施各类土地整理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涉农项目投入,改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生产条件,三年来,共争取各类项目资金4.49亿元,开发整理了荞子坝、白桥坝、江南片、三井片等土地整理项目,并建立起了高效农业产业示范园。四是执法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建立了县乡(镇)、村、组四级土地监察网络,聘请了村组土地义务监察员,完善了全县十个基层国土管理所的人员配置,全面落实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察责任制度,严厉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行为,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思考:农田保护  任重道远

  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尽管我县在贯彻实施《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耕地保护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土地整理项目利用效益差、种粮面积不断减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等。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一要通过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条例》和《细则》的普法教育,使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干部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的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形成有利于保护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确保基本农田红线不受侵犯。二要依法设置和恢复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严禁任何损坏和盗窃保护标志牌的行为,及时完善和变更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切实把基本农田保护落到实处。三要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争取实施“金土地工程”建设,加大对土地整理的力度,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确保实现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四要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农业园区辐射带动作用,把闲置的、抛荒的土地集中起来,走农业产业化适度集中的路子,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挖掘城区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集约率。五要加强土地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乡村组的土地巡查制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体系,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破坏耕地的行为,努力保证用地秩序和土地可持续发展。

  针对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参加常委会会议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蒲国春表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会高度重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抓好整改,确保我县基本农田底线不可破,“红线”不可越。”。

  虽然本次执法检查暂告一段落,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把基本农田保护作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我县的基本农田既要给子孙后代留足口粮田,又要满足经济社会的用地需求。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