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5-29 14:31 阅读:3150次
5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自景辞去广元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和《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爱武辞去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任利国辞去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董里、曹建奎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董里为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大会副秘书长、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表决通过了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案,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邓光志在讲话中指出,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即将召开,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大会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全体人大代表依法有序地做好此次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筹备好会议,依法组织好会议,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邓光志强调,当前,全市县乡人大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田诚、陈勇、罗云、孙洪方,秘书长任利国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苟英明,党组成员田中文、唐小平,副市长陈正永,市政协副主席张家献,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旺苍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