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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光志带队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5-20 22:16    阅读:1151次

  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利州区、经开区和青川县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孔祥泉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青川县碑垭固废管理有限公司、经开区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广元市峰帆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市中心医院检查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和渣场环境问题整治及现场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我市始终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突出依法治污,严格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压紧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和无害化,促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大幅提升。


  通过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各级各部门坚持从全局出发,抓宣传教育、抓工作落实、抓能力建设、抓监督管理、抓风险防范,责任清晰、措施有力、效果较为明显。检查组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存在的一些短板和问题。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在行动中,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中国最干净城市,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要进一步总结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经验,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建立覆盖城乡,贯穿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探索推动养成更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及时立案查处固体废物污染违法案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使法律的威力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生产、依法排放;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依法追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坚决防止“企业得利、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现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田中文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