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青川县、昭化区、利州区、朝天区,对我市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副市长、公安局长方万云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进部分县区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我市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等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一条例一决定”要求,围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简称“一案三制”),狠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及时、科学、规范、有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市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了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有序促进社会经济秩序恢复和发展。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条例一决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条例一决定”的宣传贯彻,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卫生应急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结合乡镇区划调整,精准布局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筑牢基层服务网底;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压实责任,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一旦出现情况及时处置、依法精准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