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2021年2月24日广元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3月16日上午,我市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进会在市检察院召开,目的是对《决定》施行进行培训和推进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光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田中文主持。
会议宣读了市委书记王菲的批示,解读了《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观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之约,我们携手前行》专题片。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席成员单位代表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作了发言。
邓光志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们必须持续发力,做实《决定》在我市贯彻落实的“后半篇文章”,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邓光志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性。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能,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监督执行等方式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三要完善配合机制,形成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整体谋划和推进,强化保障,夯实基础,形成共建共治整体合力。四要加强人大监督,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五要切实推动《决定》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