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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灾后新农村建设项目民主管理

发布时间:2010-04-13 09:22    阅读:2045次

  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县人民政府通过“百日攻坚”、“三月会战”、“四月决战”,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重建中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产业恢复、重建助农增收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浙江支援、信贷支持,坚持涉农项目采取“三会一审”,即群众会、党员干部会、村两委会、乡镇评审会,将建设方式(组织专业队伍和农民自建相结合)、管理措施、以奖代补办法告知村民,充分把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村民。农村基层组织在重建中精心组织、科学重建,公共项目实行招标制、公示制,联户项目管理的受益村民合伙建、农户项目自建,广大村民自建家园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

                       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邓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