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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2-05 11:00    阅读:1436次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25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221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3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三是审查和批准广元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四是审查广元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五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是选举事项;九是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