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定于2019年10月22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半天,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议程
举行《红十字会法》法制讲座;传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民事审判、执行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等。
二、报名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在复印件上加据意见并加盖印章),于10月21日下午17:00前到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3楼)报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2—3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项,请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26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