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5月21日、5月22日和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在剑阁县和市城区召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听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广场公园管理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苟英明参加并讲话。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积极踊跃发言,对加强开放式住宅小区小广告管理、规范广场舞活动、犬只管理、车辆乱停乱发管理、治理小区各类管线、城乡结合部乱倒建筑垃圾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苟英明在讲话中指出,听了大家的发言和讨论,收获很大,发言很有针对性,很接地气,非常感谢大家,对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在立法中尽量采纳和吸收,希望大家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确保《条例》通过以后顺利实施。
苟英明强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与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美、环境更优和生活质量更高,我们一定要广泛汇聚民智,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把《条例》制定好,真正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法工委、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