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7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增设后,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5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