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田诚,秘书长任利国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传达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审议人事任免案,审议通过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建议、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审议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建议名单、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设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审议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其他事项。
会议传达了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贯彻意见,讨论了拟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审定了《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调研工作计划》,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会前,与会人员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