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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2-21 13:13    阅读:1446次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1221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216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三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广元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是审查广元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