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举行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法制讲座,传达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市委七届七次全会主要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广元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两湖库区移民稳定发展工作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胡国民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邓光志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实质,抓好重点工作推进。要根据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思考和谋划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人大工作思路,找准推动广元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具体举措,确保全会精神在人大工作中的全面落实;围绕全会部署安排的9项重点工作“大比武”,紧密结合人大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会精神落地生根;对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方面工作,当前要全力以赴做好省运会的筹办和服务工作,努力在新时代治蜀兴川广元实践中展现人大新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唐小平、田诚、向永东,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赵文峤,市政协副主席唐容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庆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乡镇人大负责同志,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