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11月30日在县委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会期一天,共二十一项议程,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向勇主持。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清海、蒙绍全、罗超胜,委员11人。列席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开明,县委常委、唐家河管理处处长彭仕扬,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任飞,副县长梁义兮、张克勤,县政协副主席副主席,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位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及四位县人大代表。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和灾后旅游产业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支援青川建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青川县荣誉市民”的称号(第二批)的议案;审查并批准了青川县2009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和《青川县生态县(2008—2020年)建设规划》;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题讲座。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旅游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落实政策、方法得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批准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其他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效果较好,促进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会议建议:民族宗教工作应继续加强领导,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完善制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旅游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应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旅游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乡村旅游的档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应拓宽案源,加大措施,狠抓办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
会议还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个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