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议报道    >>  常委会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20 17:08    阅读:1145次

  20日,市七届大人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举行了《宪法》、《监察法》法制讲座,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读书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草案)》并表决通过《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内司工委)关于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视察省运会、残运会、特奥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评议暨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述职工作情况。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邓光志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议精神以及彭清华同志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读书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作用发挥、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奋力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唐小平、田诚、向永东,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胡国民、杨浩,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乡镇人大负责同志,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