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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大:坚持“四加强四到位” 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18 16:32    阅读:3074次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发扬民主、体察民情、集中民智、接受监督的桥梁和纽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始终坚持“四加强四到位”,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有效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思想认识到位。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信访室,确定了2名法律水平高、政策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具体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交办,催办,归档等“一条龙”服务工作,形成了“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抓、信访室主任直接抓、其他委室主任配合抓、信访室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针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主任接待日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程序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定期阅批信访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的反映的问题。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了信访工作首问制,要求最先接待来访人员的科室或干部职工必须作为首问责任人,有义务做好接待、解释工作,对于自己不明确或与自身业务无关的,要将来访人员引领到信访室,由信访室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处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大信访”意识。同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的办理办法和程序,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进行办理,对于信访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办理不当、工作不负责任,按照《信访条例》和组织程序进行通报批评、限期办理、直至追究相关领导和承办人的责任。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渠道畅通到位。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处理机制,确立了大信访理念,构建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信访大格局。一是完善与党委、“一府两院”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分析信访动态,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二是完善与上下级人大信访工作的联动机制。对上级人大转交办的信访案件,统一做好登记进行备案,及时批转承办单位,督促其期限进行办理。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信访工作的指导,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了信访信息直报点,疏通了信息渠道,协助处理信访问题。三是发挥代表作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分布面广、联系选民多、基层情况熟的优势,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查等方式,及时收集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分类管理,督办落实到位。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重点案件上下功夫,在督办落实上做文章,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对信访案件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努力做到了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于一般性的信访问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交由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在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限期内及时办理;对于复杂的信访问题,由信访室主任审核后,及时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原始资料、记录交常委会分管领导阅处,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追检查落实情况;对重大的或可能引发群体上访的信访问题,由常委会领导集体研究,联合会审把关,把信访案件的督办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9件(次),切实做到了“四个百分之百”,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架起了沟通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构建和谐苍溪做出了积极贡献。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