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苍溪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会议认为,规划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苍溪发展实际,符合《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现实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会议要求,在规划布局上要突出“城乡一体、多规合一”的主题,全力优化城乡总体规划空间结构,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在规划思路上要突出“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城乡发展的特色和发展规律,全力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可行性;在规划落实上要突出“行政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宣传普及和实施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的有效落实和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后,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和“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在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议要求,要着力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坚决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建设,完善全县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预防、治疗和监督管理工作措施落实;要着力在防控措施上加力度,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控制传染病病源、加大执法工作和切断传播途径等力度,努力形成专业部门、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防控的良好局面;要着力在重点传染病的救治、重点人群的防控和传染病困难人群的帮助扶持等救治帮扶上出实招,全力抓好关键环节和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着力在防控基础上强措施,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财政投入和职业风险保障等力度,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基层防控能力和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舜华、苏国成、杨厚春、王正蓉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家和、尹国剑,县政协副主席谭守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长虹,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发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白柳泉,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陵江镇、云峰镇、河地乡、双河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