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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4-19 16:03    阅读:860次

  4月18日,旺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昌、陈三勇、李宏元出席会议,副县长蔡伟,县政协副主席张长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中不是组成人员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35人,因病因事请假4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市县人大代表视察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旺苍县北部山区农村路网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旺苍相关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关于将旺苍县北部山区农村路网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会议任命侯夕勇等12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委员;会议任命杨建明等6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会议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制讲座。(县人大办  张歌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