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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第二组赴广检查

发布时间:2017-04-17 15:52    阅读:5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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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4月12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率队赴广元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黄彦蓉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要求,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下足“绣花”功夫推进脱贫攻坚。
  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陪同检查,并作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参加执法检查。市委副书记冯磊陪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杨浩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和旺苍县。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对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黄彦蓉指出,广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对扶贫开发工作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工作作风实,扶贫开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黄彦蓉强调,要围绕人这个决定性要素,因地制宜,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精准度。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破解难题中不断前进。要夯实不胜不休的政治定力,持续加力,乘势而上,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贡献。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做到依法扶贫、依法治贫、依法脱贫,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