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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1-22 17:23    阅读:1353次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122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27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三天。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省委治蜀兴川方略,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总体部署,聚力项目投资、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不辱使命,开拓创新,奋力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而努力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元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3、审查广元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8、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