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现场一
检查现场二
座谈会
在全市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的基础上,1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重点对剑阁县、利州区贯彻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抽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国民一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大一污水处理厂、广元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剑门关实验学校、剑阁县国锐艺术酒店、剑阁县兴能新材,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工业噪声防治、交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等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指导。
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我市得到了强有力的贯彻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环保局每年对市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7个点位、区域环境噪声202个点位、交通干线噪声27个点位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我市城市噪声基本得到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相对稳定。
在召开的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田中文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生态环境是广元最大的优势,“生态牌”是广元永远的主题,要深化认识,把握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满足公众对环境的要求与期盼。
田中文要求,噪声污染治理要多措并举,重点在“减”上加力度,对此次检查中发展的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解决,也要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预防控制;要在 “建”上下工夫,不断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严格声环境准入,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要在“管”上求成效,加大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查处。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提升防治能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考核监督,注重舆论引导,建立健全噪声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