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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9-29 11:16    阅读:1451次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927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赖庆润代理主任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战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本届历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七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治蜀兴川方略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专注发展定力,勇于担当重任,锐意开拓创新,依法务实履职,为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