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苟英明辞职的决定
2016年7月28日广元市第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苟英明辞去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