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青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勇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绍全、何忠华、袁余先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范正勇、县法院院长李松林、县检察院检察长肖杰及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查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青川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草案);依法补选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自强为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查了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编制草案;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残疾人救助、帮扶、就业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促进了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但仍存在宣传认识不深入,残疾人事业投入不足、文化教育水平低,基层组织工作开展不平衡,相关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保障工作提出了建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了个别代表辞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