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新闻    >>  基层人大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充分肯定朝天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25 16:59    阅读:853次

  2月16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黄汉标一行深入朝天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执行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史志伦,省林业厅副厅长马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茂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副市长任华兮,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参加调研。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始终坚持“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开展严打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疫情监测,有效防止疫源疫病发生,坚持依法治理,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在七盘关毒品检查站、花鸟市场,安建一行实地查看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花鸟市场运行等情况,深入商户查看“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详细了解我区《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落实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就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损害补偿及修改完善工作进行了探讨。 
  在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后,安建对我区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我区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狠抓源头管理、严格专项执法,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有力、经营“三有”野生动物市场规范有序,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他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农村、进市场、进餐饮,采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和干部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要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有重点有力度地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坚持依法管理,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市场秩序。 
安建说,朝天区对野生动物运输环节监管、野生动物造成的伤害和损害补偿等方面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并作为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要参考内容。 
  伏玉琼表示,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监管、科学繁育、合理利用”的方针,促进我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发展的良性循环。一是切实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野生动物和人类健康、湿地保护等主题,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保护工作的认识,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针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猎捕、驯养、经营利用等薄弱环节开展深入调研,加强对野生动物集散地、市场、饭店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重拳整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祝远,副区长李兆南、杨晓波,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