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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5-12-11 17:50    阅读:645次

 

  按照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的安排,12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率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旺苍县和市城区,就我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目前,我市有广元国家基本气象站,旺苍、青川、剑阁、苍溪国家一般气象站共5个国家级气象站。近年来,又相继建成262个区域自动气象站,构筑了天气预警预报和气候预测的基础,承担了全市气象防灾减灾、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重任。
  检查组先后来到位于旺苍的国家一般气象站和位于市城区的国家基本气象站,对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基本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及气象科普宣传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市气象局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大,不断改善气象预报、监测基础设施,严格执法,注重人才队伍自身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希望气象部门继续加强气象数据的采集和监控、发挥数据的作用,加大气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让监测数据通俗化,使更多人能理解和运用;要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多学习,不断拓宽思路,增长见识;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共享资源,力求我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