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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04-22 10:01    阅读:1584次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茂森
(2014年6月)

     监督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是否有效、是否到位,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着人大职能作用发挥。近年来,广元市在如何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有益的实践
(一)直面监督工作“短板”,增强做好监督工作动力
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究竟如何、主要问题有哪些、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这是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首先要回答问题。我们坚持开门纳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群众给我们反馈的情况是,有些监督议题针对性不强,有的议题监督不够深入,监督方式方法需要改进。群众的意见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问题最根本原因是,对人大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时期如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规律把握不准,监督者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为此,我们先后举办监督法学习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监督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精神,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我们把如何做好监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开展监督工作理论研究;分期分批组织人大代表培训,把如何履行监督职责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大家深刻地认识到,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目的是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监督工作就是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监督不力,就有负重托、有辱使命。
(二)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机制,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
1、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制度,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列席会议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每年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对“一府两院”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以会代训;“一府两院”领导和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意见、接受询问;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工作部门日常工作对口联系制度,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增强互通互信。
2、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要求,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明确了职责,充实了人员;建立了市本级财政预算决算监督管理办法和预算监督联络员制度;2014年所有市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一级预算单位共60个部门的预算纳入人代会审查。常委会议认真审查政府性项目融资规划,作出相应决议,并对融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对财政预决算监督,我们做到了“五个坚持”,即:坚持完整编制,内容完善详实;坚持过程控制,进行跟踪监督;坚持依法调整,追加变更严格审批;坚持绩效评价,跟踪资金问效;坚持阳光理财,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效益。
3、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1年制定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截止目前,共审查市人民政府报备的各类规范性文件55件、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8件。为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我们组织相关法律专家、熟悉相关政策的专业人士和热心公益的群众代表召开专门会议,对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一致性进行深入讨论、严格审查。今年在对政府报备的《广元市国有土地及房屋价格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整治暂行办法》等6个文件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4处,出具了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书,责令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在工作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了以促进发展为已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法制建设为根本的履职思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力求重点突出、实效显著。
1、工作思路与市委合拍。我们在确定年初工作要点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市委总体部署,紧扣“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统筹发展”发展思路、五大发展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对工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旅游景区打造、统筹城乡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充分体现市委意图,着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
2、工作重点与政府合力。我们对政府工作既有力监督,又大力支持。比如,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将其纳入监督范筹,广泛开展视察调研,充分肯定成绩,加油鼓劲,敏锐地发现问题,创新性地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在跟踪督查中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促成了创建活动圆满成功。又如,2012年市政府决定对城区西滨道进行改造,并提升市城区滨水地区休闲生态建设水平,为争取市民理解支持,推进项目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利州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当地干部群众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宣传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让群众自觉支持参与,齐心协力推进。西滨道改造去年完成通车,城区滨水地区绿化已全面展开,极大地提升了广元城市形象。
3、工作目的与群众合心。关注民生改善,推进民利实现,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人大常委会在谋划工作时,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推进民生改善。比如,针对市城区子女入学难的问题,集中开展了市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提出了关于调整市城区教育资源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受到了市委充分肯定,市政府和利州区政府根据调研成果,对城区教育资源进行了认真规划,重新调整了布局,受到社会高度评价。我们多次对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并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每人联系一个片区的棚户区改造,着力推动群众住房问题有效解决。
(三)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进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既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
1、科学确定监督议题。为确保监督工作更加紧扣发展大局、紧贴民生、切合实际,我们坚持开门征求议题。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确保监督工作紧扣党委决策部署、紧跟形势发展。二是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为确定来年监督议题收集素材。三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等方式,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办事工作机构、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和社会群众广泛征集监督工作议题。四是认真分析归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从中发现监督信息。综合各方面意见,我们按照“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形成监督计划初步方案,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去年以来,我们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及时调整充实监督议题,充分体现党委的最新决策部署。
2、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为提高审议质量,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年初确定年度监督计划,提前一个月决定下次常委会审议议题,会前一周将会议材料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有关方面提前作好审议准备。常委会议期间,我们采取分组审议,并将审议发言整理成简报及时印发,激励每位组成人员踊跃发言。会后,及时转送审议意见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处理情况。为切实解决视察调研不深入的问题,我们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视察调研工作的意见》,对调研选题、方案制定、人员构成、报告质量、成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影响调研质量的细节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地拒绝了“走马观花”、“盲人摸象”现象,很多报告被市委领导签批,大量意见得到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纳。
3、综合运用监督方式。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采取最适当的监督方式。有时对同一项工作,打出监督“组合拳”,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每次常委会审议前,我们都认真组织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依据。为加强白龙湖饮用水源保护,政府决定逐步取消水产养殖。这项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但推进却困难重重。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监督范筹。第一步,由市人大代表提出保护白龙湖水源的建议,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第二步,常委会对白龙湖水源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向市政府提出保护白龙湖水源的调研报告;第三步,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专门深入白龙湖检查水源保护情况,提出执法检查整改意见书,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该项工作开展。为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根据监督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我们制定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对专项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程序、结果处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提供了又一个操作规范。
4、认真进行跟踪问效。人大监督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监督的都是重大事项,但人大监督不直接处理问题,要让监督意见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防止文来文往,跟踪问效就显得格外重要。为此,我们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办法》,将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专项工作审议意见、视察调研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意见、代表意见建议等,落实到常委会联系领导和相关工委进行跟踪监督,限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公开,有力地促进了重要问题有效解决。
二、深刻的启示
我市监督工作取了一定成效。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根本。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自觉置人大监督工作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服从党的领导,确保监督工作紧扣党委工作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来精选议题,确保与党委同心同力;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通过监督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推进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
(二)依法正确开展监督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点。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作为监督主体,要强化监督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依法开展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方式,灵活运用刚性手段,真正做到无私无畏,确保监督实效。作为“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要加深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学习,从思想上正确理解和提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的认识,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三)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自觉寓支持监督之中,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全市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但方向和目标完全一致,都是在党委领导下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监督重点上,要抓大事议大事,抓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事,抓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事。在监督方式方法上,要坚持集体行权、集中监督、有序监督,认认真真找问题,真心诚意提意见,实实在在添措施,帮助“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发展。
(四)改革创新是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灵魂。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对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希望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及时修订完善好相关法律,为基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操作规范。作为基层人大,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改革创新,为上级人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提供实践经验,形成互动格局。
(五)提升监督能力素质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基础。监督的实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者的自身水平。注重人大专业化队伍建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至关重要课题。在选举代表时既要兼顾代表结构比例,也要注重代表能力素质,确保其依法正确执行好代表职务;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办事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防止换届大换班,影响人大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完善履职监督激励机制,增强其履职意识,提高其监督能力;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本文发表于《民主法制建设》201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