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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新预算法力促新预算法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1-04 11:01    阅读:958次

       2014年11月27日,苍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审议发言踊跃而热烈,纷纷表示,要把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作为今后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监督和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关规定,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管财。

       认真仔细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后,苍溪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朱国勇表示:委员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监督、支持全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政府表示衷心感谢,对于新预算法的学习,我们将及时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和落实。”

       会后,苍溪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新《预算法》学习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及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专题学习方案。

  12月19日上午,苍溪县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专题培训会议在县政府7楼会议室召开。省财政厅财法处综合法规科科长方守盎就新《预算法》作了专题讲座。苍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国勇参加会议并讲话。各乡镇长、财政所所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会上,方守盎详细解读了新《预算法》的修改内容和修订意义,并全面分析对比了新旧《预算法》的内容,让各预算单位业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了新的《预算法》,为今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朱国勇就学习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新《预算法》对我县财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要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严肃各项财经工作纪律;三是紧盯目标,努力完成2014年各项目标任务;四是积极谋划,提前做好来年工作准备。

        参会的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财经工委主任表示,县政府在以这样的形式及时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既是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彰显人大监督权威的实际行动,更是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 。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