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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4-11-24 14:46    阅读:961次

  11月17日下午,全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传达了省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讨论了我市人大财经监督改革文件、总结交流了我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探讨了进一步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庆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主任李旭春主持了会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及财经(预算)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市人大代表计划预算审查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副主任王军、龚健民分别就《市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市级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有关文件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参会人员结合广元实际和各自工作对“两制度一建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赖庆润副主任指出,建立代表联络员制度是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和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提高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质量的迫切要求,有利于构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监督工作的渠道,搭建诠释计划财政报告的有益平台;市级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监督工作的探索和创新,是强化对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的大胆尝试,有利于提升财经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赖庆润副主任强调,计划预算审查代表联络员是代表中的“代表”,身份特殊,职责重要,要准确定位,既要履行代表职责,又要完成联络任务,做到统筹兼顾;要强化责任,准确反馈意见,综合提出建议,切实发挥作用;要依法履职,在人代会、常委会的会前提前介入,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了解,在审议上发挥专业知识和业务熟悉的优势提出意见,日常监督上加强执行的跟踪督查,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赖庆润副主任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以新思维、新举措,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全市人大财经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机构,保证有机构、有人员、能运转;充实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提高财经监督人员专业化素养;建好用好代表联络员和财经工委委员“两支队伍”,拓展财经预算监督力量;扩大监督主体“外延”,引入“社会元素”,实现财经预算监督“量”“质”统一。同时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找准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力争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思路,在有效监督上有新举措,在提升履职能力上有新水平,在促进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财经(预算)工委  于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