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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预算)工委召开《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1-06 15:07    阅读:862次

  11月4日,财经(预算)工委组织召开《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庆润出席并讲话,财经(预算)工委主任李旭春主持会议、市国资委主任肖光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杨海生、财经(预算)工委全体同志以及市审计局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新建《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意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强化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大国有资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有力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重要举措。参会人员结合广元实情,就报告制度相关条款不同层面,从广度、深度、可操作性上对报告制度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对强化我市国有资产的监管提出了建议。

  赖庆润副主任指出,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既是加速广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也是顺应社会各界呼声需求,也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点题项目”。针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明晰建立报告制度是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为依据,用“依法治国”思维来考量报告制度建设;二是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报告制度各项条款,集思广益,保证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切实推动报告制度落实,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和国有资产改革、经营、审计整改等情况监管,政府和国有企业要主动加强同人大的联系,促使国有资产监督由制度化走向常态化;四是要逗硬问责,报告制度中明确问责条款,保证人大对市级国有资产敢“督”敢“管”。

  最后,赖庆润强调,我们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经营、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释放国有经济的活力,科学整合投融资平台,清查、盘活经营性资产,真正做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发力有绩。(财经预算工委,于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