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区人大常委会着力改进监督方式,采取三措施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一是创新推行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优先制度。为促进公正司法,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监督方式,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优先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已向区检察院推荐4名人大代表为人民监督员、向区法院推荐10名人大代表为人民陪审员和4名人大代表为廉政监督员。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变间接监督为直接监督,以着力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持续坚持《工作评议》工作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第三年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从5月份开始已依法对区农业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利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展开工作评议。将有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适时启动询问和质询监督方式。年内,区人大常委会将对人大干部履职情况、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民生问题解决情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询问和质询,强化刚性监督。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