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55名
2月1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茂森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贾邦彦、李在扬、杨浚荣、赖庆润、秘书长李刚和委员共40人共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确定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55名。会议审议了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程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并提交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会议还审议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沼气能源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勤辞去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任命邓庆国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完成各项议程后,李茂森作了讲话。他强调,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感,带头落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同时要引导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提出意见建议,依法有序地做好选举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
市委常委、副市长苏利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树壮,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