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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12-13 10:34    阅读:1302次

  近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孝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平楠、王成文、李艳萍、张雄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邹家荣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朱国勇、副县长王壮、苏国成,县政协副主席李勇等县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苍溪县人民政府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勇、苏国刚辞去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1-10月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一要加大征管力度,切实做到应征不漏、足额征缴,确保调整后收支目标全面实现。二要进一步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优化财源结构,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要合理安排支出项目,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四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和预算改革的要求,改进预算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一要结合实际,科学统筹规划,突出扶持主导产业、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加强项目资金统筹,提高项目实效。二要认真研究并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资金。三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各类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把每一项工程建成优质工程、良心工程、民生工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结合三中全会对土地改革的要求,把《土地管理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的自觉性,营造珍惜土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二要毫不动摇地执行好耕地保护政策,继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好耕地占用补偿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三要积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四要以开展县城区违建专项整治为契机,严格土地执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五要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扶持失地农民就业和自主创业。六要加强法纪和业务教育,规范执法程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