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汇报。王志强、张国昌、王建国、陈三勇出席会议,县人大办、县人大法工委、县人大信访室和县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通过调研和听取县检察院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与会人员认为,2012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能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依法办案为重点,在强化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领域,息诉维稳和服务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能认真落实人大《决定》,积极开展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平安旺苍、和谐旺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志强对县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王志强指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也是最贴近群众、最关系民生的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已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进入司法领域,使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起作用也也越来越重要。
王志强强调,在此基础上,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在宣传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发展;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实效;在加强自身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的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2012年以来,县检察院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0件,结案40件,县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一件,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一件,监督诉讼中违法情形一件,调查法院审执人员违法行为二件,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十四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一件,发现、移送审判执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二件二人,促进民事和解二件,发出《检察建议书》十三份,对不符合替康要求的民事行政申诉,做好了息诉服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