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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3-06-04 09:05    阅读:2557次

  5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组成员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斌宣布启动执法检查并对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武斌副主任即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苍溪县大通然气有限公司、三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利州区东霖食品、锐昌牧业、海天实业、龙潭乡现代农业循环园区、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广元经济开发区飞亚新材料、元泰达、安驭铝合金、长虹欣锐企业,检查县区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工业企业、农业园区和社会事业单位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创新发展情况。

  检查发现,苍溪县、利州区、广元经济开发区等县区及部门认真贯彻《科技进步法》,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通过加强领导,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逐渐成为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增强综合实力的内生动力和核心支撑,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科技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优化科技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加强对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发展等方面典型的宣传力度,示范带动《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要加强专业技术、实用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科技进步、促进地方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要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协调可持续发展。实地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将于近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汇报,征求有关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盛锦、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局长郭俊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