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座谈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茂森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全市连续11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电影放映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送到各县区乡镇、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依托消防技能培训等多元化的宣传载体和性坏死,推行“家庭消防安全”和“社区平安使者”计划,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促使全民消防安全和消防法制意识的提升。市消防支队2011年率先在旺苍县白水镇探索了农村防火12341工程(每个乡镇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配备2台手台机动泵、300米水带、4支水枪、1台运输器材的车辆),在农村火灾初期扑救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2年,市政府明确将农村防火“12341”工程建设在全市推广应用,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截至2012年底,全市已有179个乡镇完成了“12341”工程建设,占乡镇总数的78%。我市在各县区政府成立了5个政府专职消防队,实现了个县区均有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在全市农村,组建了234支农村志愿消防队,加强农村火灾的防控;先后组建了1支应急救援大队和8支应急救援大队,覆盖了所有县(区),扎实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行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的发言。检查组对我市在消防责任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多种消防队伍、火灾隐患整治、社会消防宣传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和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抓安全管控,抓宣传创新,做好源头防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刘道平指出,消防防范不是口号,要付出实际行动,消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正视消防不安全的影响及后果,有了法律法规出台,就必须依法处理。他要求,消防工作要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与城市建设同步;政府和各级部门要履行消防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培养全员、全民、全域的宣传意识,使之人人参与消防,共同营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政府要继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消防装备与日常任务需要,大力提高强有力的财力保障;进一步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义消和志愿消防队,扎实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消防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市人大加强消防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使之促进和推进消防工作,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各种问题。
会前,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前往广元特勤消防队检查了消防队建设和器材装备情况,现场观摩了攻坚技巧和高空作业演示,在旺苍县白水镇卢家坝社区、市城区南河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地进行检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查看和走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在扬、市政府副市长李敦双陪同检查并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