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赴利州区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5-05-16 15:58:59 阅读:200次
5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锦一行赴利州区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宗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洋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宝轮镇紫兰社区、紫兰坝水电站、三堆镇井田村,现场查看了河湖岸线管理、绿化及紫兰坝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运行管理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利州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领会《条例》精神,专题研究,强化措施,人员、经费等保障有力。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有效,纳入会前学习,并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二是压实各级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制责任,设立总河段长2名,副总河段长1名,区级联络员单位14个,区乡村三级河段长222名,河段长实现全覆盖。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作用,建立“人防+技防”水陆结合监管新模式,嘉陵江利州段实现监管全覆盖。与朝天、旺苍等地建立河湖跨界治理机制,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活动50余次。三是工作成效显著。突出“以水兴城”,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在2022年、2023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均被考评为优秀。宝珠寺、紫兰坝、上石盘3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常年达标。雷家河水库、渔洞河水库和乡镇集中供水站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月坝小流域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
盛锦副主任一行还与基层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利州《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全面压实乡村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信息畅通机制等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