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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挺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8-28 19:05:22 阅读:6229次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挺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李挺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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