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11-24 12:51:58 阅读:12942次
11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主任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凯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洪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全省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全省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现场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审定《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工作规范(送审稿)》;听取《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讨论拟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研究决定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研究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广元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
会前还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
孙洪方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有关工作调研,切实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要依法履职尽责,聚焦市委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和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为抓手,努力探索革命老区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的部署要求,做好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推动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落地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桂华、伏玉琼、王定虓,秘书长李开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