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利州区人大常委会就我市开展立法工作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08 16:30:08 阅读:1487次

  72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授权,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自即日起,我市可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保证我市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127日上午,利州区人大常委会邀请区环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建设局相关单位和区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我市在2017-2020年的立法规划。并就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履行职能及日常管理工作中亟需通过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获得地方立法权,这在我市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要求我区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组织配合,为下一步顺利开展地方政府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00号
蜀ICP备060176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