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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29 09:15:18 阅读:1974次

  

  3月24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安、教育、经信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实验小学等市级部门和单位,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方式,检查了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工作情况。26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工作成效显著。突出表现在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不断深入;政府采购的制度、机制、流程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政府采购面实现了全覆盖,采购的领域不断拓展,实现了集中统一、规范有序、阳光采购、高效采购,政府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指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结合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我市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边查边改,努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政府采购的自觉性和科学性,真正做到领导熟悉、社会知晓、从业者精通,有效提高法制思维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做到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整合政府采购的项目、内容,同时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人为干预,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做到依法采购、廉洁采购,实现公共财政资金高质量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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