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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2-20 16:39:51 阅读:1671次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增设监察和

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2019217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增设后,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5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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