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事项决定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01-08 17:19:24 阅读:1516次

201818日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齐鸿检察长所作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00号
蜀ICP备060176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