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建设

以“精”“深”“准”开展人大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4-12-26 15:26:53 阅读:1641次

    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在“精”“深”“准”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选择议题突出“精”。一是根据市委重要工作部署选题。如,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同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就全市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科技资金投入、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8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动了市委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二是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选题。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和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加深,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全球性问题。在2013年,我们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提出要对固体废物处置全过程进行控制,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具体要求。三是围绕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事项选题。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解决上学难问题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针对广元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合理等情况,我们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形成了调整市城区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执法检查报告,市、区两级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出台市城区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推动了市城区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均衡发展。

    执法检查突出“深”。一是及时广泛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如,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我们提前3个月通过广元新闻网、广元人大新闻网、广元晚报等媒体公开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建议30余件。其中,针对反映突出的市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开展了专项检查,并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创国卫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许。二是突出明察暗访,最大限度地了解实情。坚持不完全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设定路线开展检查,更加注重了解平常掌握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城乡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平时了解的城区菜市场规划不合理、城市主干道缺少公厕、人流车流密集路口无红绿灯、变电箱随意占用人行道等现象向列席会议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进行了询问,并就强化规划法制意识、优化城市布局、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保障了城乡规划建设有序推进,促进了我市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整改落实突出“实”。一是不断完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跟踪监督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跟踪督查工作,促进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审议意见一经交办,主任会议即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指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作为跟踪监督工作的主体,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及时研究、确定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如,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到广元市就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时,对市人大常委会在督促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推动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瓶颈问题,着力全市火灾防控能力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将社会普遍关注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如,2012年,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2013年,又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监督工作计划,通过两次监督,推动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解决。(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李树强)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00号
蜀ICP备06017681号-1